代表处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处,它的全称为外国企业代表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外国企业进行外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的联络、产品推广、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外国企业经营范围内之业务联络和接洽的机构。
事实上,外国企业代表处在未得到相关审批机构特别批准前,不得在华从事代表处总部经营范围之内的经营活动,更不得超逾代表处总部所从事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活动,对于暂时不急于在大陆设厂,而希望先到大陆做市场调查、宣传产品或提供大陆客户售后服务,那么代表处就是最富弹性且设立成本最低的选择。
代表处的设立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 台湾公司在大陆设立代表处应该成立5年以上,外国企业应该依法成立一至两年以上。
- 台湾企业在华设立代表处应由中央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审批,其他的由省级外经贸委
负责审批。另外,还需报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备案。
- 设立代表处的外国企业需要具备与中国往来证明,譬如双方的贸易合约
设立代表处首席代表资格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 持有合法的普通护照的外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国的留学生
- 境外获得长期居住资格的中国公民
- 持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同胞
设立中国代表处的程序
- 向工商申请代表处登记证和首席代表工作证
- 向北京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刻章,代表处备案
- 向组织机构管理中心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
- 办理地税与国税登记
- 银行开立人民币基本账户
在中国设立代表处的好处
- 首先,其不用注入资金,对许多起初不想投入太多资金的厂商而言,会是
很好的选择
- 其具有开拓市场的功能,对以业务导向的公司而言,会是前进中国不错的
工具
- 代表处可以替海外公司联系当地业务、开发客户、提供产品服务、推广产
品、技术支持与商品展示、替未来市场拓展铺路等
外资企业,包括香港公司企业在大陆设立代表处,是各个商家的一个市场战略。
只要好好利用,并妥善规划,代表处就是企业可攻可守的一个良好场所
在中国设立代表处需要注意的事项
- 代表处不能购买、销售合同,也不能接收服务所得的收入,不能开发票、
不可以向境外汇款
- 代表处可以开立银行帐户、拥有工作人员来实现其业务联络的目的,其公
司总部可以与代表处的客户及供货商签订合同,但只能以总公司的名义,不能以代表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总部的很多业务可以通过代表处联系沟通,来实现业务往来进行交易活动的。
通过阅读以上内容,你可以了解到如何在中国设立代表处,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所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以及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有哪些好处。